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晋江24名获救孩子寻亲续 被拐儿童去处令人牵挂

qz.fjsen.com 2013-02-04 08:3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权威说法

在目前的条件下,获救被拐儿虽然因法律上的原因无法被个人领养。但若亲生父母一直未被找到,让被拐儿童一直在福利院里长大对他们自身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因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对被拐儿童有利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正在协商,研究修改有关规定,让被拐儿在一定条件下能被国内家庭收养。

趋势分析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指出——

拟修改条例 允许办国内收养

2012年12月1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对于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解救儿童,现行法律规定,这些在打拐中被解救的孩子,将会在福利院长大,或者按照规定临时寄养在一些家庭,但不能办理领养手续。怎样才能让这些孩子同样享有稳定的家庭温暖呢?对此,中国之声专访了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

陈士渠说,家庭寄养现在就可以办,现在绝大多数的被拐儿童在福利院这边都是办寄养的。打拐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妥善安置、救助这些拐卖受害人。对于被拐的儿童,公安机关解救出来之后,都要和民政部门密切协同、妥善安置。

对于被解救后,经过一段时间,依然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应当妥善安置。让他们能够在一个家庭的环境里,健康成长。为此,公安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协商,修改有关条例,允许被拐儿童办理国内收养。

心理分析

走进家庭 更适合他们成长

东南早报心理辅导专家团成员李萍妹认为,从孩子成长的角度而言,被解救儿童若在期限外能够被正常家庭收养,对孩子的成长肯定是有利的,“当然,前提是这个收养家庭的结构、氛围适合孩子成长,能够给予孩子适当的、恰当的爱”。

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摇篮,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孩子身心发展过程中,家庭环境和教育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如果有这样的机会,让这些被解救儿童走进正常家庭,对他们的成长来说非常有利。”李萍妹认为,无论是福利院的孩子,还是正常家庭的孩子,终究是要长大、走向社会,但如果他们一直习惯于福利院的生活模式,对其未来成长是有影响的。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