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醉驾被判刑 百名师生观摩庭审树立安全意识
学生观摩庭审,树立安全守法意识。
早报讯(记者 王小冰 周长锋 通讯员 许萍萍 杨金宝 文/图)昨日下午,永春法院集中公开审理和宣判6起6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永春华侨中学百余名师生到庭审现场观摩,接受一场生命安全教育。
昨日公开审判的6人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过130mg/100ml,属醉酒驾驶,其中伴有无证驾驶、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撞伤行人等违法行为,个别人曾因酒后驾车被交警处罚。
法庭当庭依法作出判决,这6人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3个月至5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分别处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当庭法官重点从被告人为何构成危险驾驶罪、该罪为何入刑及该罪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深度剖析。
“喝酒开车害人害己,不值得。”庭审结束后,一名学生说。参与旁听的老师表示:“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使青少年学生直观感受酒后驾车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有助于他们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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