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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野蛮货车”的十二个案例 30条生命的警示

qz.fjsen.com 2013-04-17 09:40  陈晓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17日讯(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邱文峰)野蛮开车的后果,可能车毁人亡,还可能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昨天,泉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布泉州地区“野蛮货车”的12个案例。这些事故,付出了生命和血的代价,需引起所有货车驾驶员的重视,也给有车一族们提个醒。

另外,4月10日到12日,全市开展整治货车的行动,查处违规行为6425起,平均每天2141起,每分钟就能查到1至2起。这种集中整治还会继续。

超速:鲤城2人亡

2012年3月10日4时,田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301县道明新华侨中学路段时,超速且未靠路右行驶,与对向的轿车发生相撞,造成轿车上2人死亡。

责任认定:经调查,该道路限速40公里/小时,田某当时车速为81公里/小时,且他的车具有安全隐患,行驶中未减速。田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超载:晋江4人亡

2012年8月29日12时许,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省道308线晋江市龙湖镇镇政府灯控路口,因车制动效果显著不良,且车辆严重超载,碰撞路中隔离带上的监控线杆后向右侧翻,货车及所载石块压到旁边三辆车辆,造成4人死亡。

责任认定:杨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并超载,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疲劳驾驶:台商投资区2人亡

2012年7月4日3时许,陈某驾驶超载货车,行驶至国道324线台商投资区洛阳交警中队路段,因疲劳过度,导致货车驶入最右侧车道,碰撞并碾压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造成二轮摩托车上2人死亡。

责任认定:陈某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占道行驶:德化2人亡

2012年1月23日18时许,林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县道346线27km+200m处时,跨过中心虚线与对向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上2人死亡。

责任认定:陈某因占道行驶,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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