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分配易出现纠纷 继承房产办理公证效力更高
订立遗嘱时
应选对形式确保效力
许良妹律师介绍,根据以往案例,通过遗嘱继承房产时,常见的纠纷主要有几种情形。
一是遗嘱效力的认定问题。“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主要从几个方面考量。”许律师介绍,首先是立遗嘱人是否适格,即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其次是立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作为见证人,而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能采取,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采取书面或录音方式订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则无效。再次是遗嘱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是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效力原则为,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遗嘱,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遗嘱为准。
因此,订立遗嘱时应了解不同形式的遗嘱要求,必须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订立,确保遗嘱具备法律效力。此外老人订立遗嘱之后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窜改。
□延伸关注
遗嘱、遗赠、赠与三者区别
据了解,将房屋产权无偿转移给他人,主要有三种形式,即遗嘱、遗赠、赠与。那么这三种形式的区别在哪,法律效力又是怎样的,记者综合律师说法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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