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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认定工作开始 鼓励涉农产业培育著名商标

qz.fjsen.com 2013-05-07 14:5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应为使用中的主商标

“拟申请认定的商标应为企业正在使用的主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该商标实际使用已满三年,为公众所知晓,且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稳定,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同时,申请人近三年应无商标侵权行为。”市工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

“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均可在今年5月10日前向辖区工商所递交申报材料。”根据要求,申请人应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著名商标申报推荐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如实填写《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以A4规格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并应随附证明材料光盘,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对经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该商标同时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并已届期满的,注册人申请延续认定该福建省著名商标时,仅需提交《福建省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申请表》、经注册人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拒绝信用评价B级以下企业

此次认定的申报条件还规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下的企业,不得推荐参加省著名商标认定。省工商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商标权利人认定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律按照《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予以退回,不再通知补正材料,并取消商标权利人当年申报资格。

与此同时,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将严格退出机制。根据要求,认定工作将坚持标准从严、审查从紧、评选从优的原则,推荐、认定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不断提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含金量”。

据悉,2000、2003、2006、2009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今年将期满,申请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要严格按照新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的要求审查和推荐,对未按时报送延续认定材料或申报材料不符合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将注销该福建省著名商标。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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