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城违规收取1800元 被责令退还迟迟不退款
东南网7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张凯航)昨天上午10时许,30多名南安市水头世纪新城的业主向小区物业公司讨一个说法:今年6月,南安市物价局已下发文件,责令万顺物业公司向业主退还信报箱费200元/户、电信材料费200元/户、水表开户费1000元/户及电表开户费400元/户共计1800元/户,为何文件下达近一个月,物业迟迟不退款?
水头世纪新城的物业公司万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已收到物价局文件,目前正与水头供水公司和供电方协调退款事宜,何时退款有待公司上级决定。
物价局:6月已责令物业退款
6月27日,世纪新城小区二期业主李先生通过南安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投诉物业违规收取燃气、水电等开户费用。7月2日,南安市物价局作出如下回复:
关于燃气管理初装费的问题,因小区开工建设时管道燃气设施配套费未计入成本,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也不包括此项费用,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有约定燃气建设费另行收取,故对于此项费用,该局意见为“按合同约定执行。”
而关于收取水电表开户费(材料费)及信报箱和电信材料费问题,南安市物价局已于6月下发了《关于责令退还水电表开户费、信报箱费、电信材料费和有线电视材料费的通知》(南价[2013]35号),责令泉州万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还向每位业主收取的1800元费用。
供电方:退款需物业提供业主名单
水头供电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张先生介绍,对于世纪新城小区的前期业主,该营业厅确实曾收过电表开户费,但是今年6月份就停止收费了,该小区的电表开户费是由万顺物业代收交给供电所的。6月份,南安市物价局下发退款文件后,营业厅曾多次让万顺物业提供住户名单,以便确定“前期住户”数量来退款,但万顺物业迟迟未提供名单,以致退款延滞。
水头供水公司营业部一工作人员称,该公司只收取过世纪新城小区总水表的安装费用,“目前世纪新城还未进行一户一表的改造”。
物业:何时退款还有待协商
泉州万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负责人郑先生说,6月中旬,该物业方面确实曾经收到南安市物价局相关通知文件。因为水电开户费是水头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的,目前该物业还在与部门协商中,一旦协商成功,款项退回,再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即可退还到业主手中。
对于不退还燃气开户费,郑先生称,是由于小区项目立项审批时间是在2006年,没有将燃气设施配套费计入成本,另外根据南安物价局规定“按合同约定执行”,物业将不退还3000元/户燃气开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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