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资35.8万元玩失踪 老总被判1年刑
东南网7月30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王婉芳)拖欠工资35.8万元,逃跑前一天还让工人连夜加班。昨日,晋江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决今年41岁的洪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3万元。
“1月8日要求我们连夜加班,1月9日全厂放假一天,1月10日却发现工厂大门紧闭,连看门的保安都不见了。”回忆起那一幕,原晋江市某鞋业贸易公司的60名员工仍然有些气愤。后来,他们才想到,公司老总洪某这样做,都是为自己跑路做准备。
今年2月18日,洪某在上海一网吧内落网。他于2008年开始经营鞋业公司,最兴隆时厂里有100多个工人,可随着经营不善,从2012年9月份开始,公司就发不出工资,洪某最终玩起了失踪。
法院认为,洪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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