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刚买就病了谁担责? 购买前双方可签协议
东南网7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刘晓玉)
【维权日记】
时间:2013年7月4日
地点:鲤城区一家宠物店
维权主持人:泉州市鲤城消委会
维权心得:宠物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重要成员。不过,宠物买卖售后问题却有点棘手,连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实际调解中也觉得尴尬。刚刚买的宠物突然生病,或者才养没多久就死了,这责任该谁承担?毕竟,宠物有点特殊,不能像其他产品一样,坏了就找商家保修或者退换。不过,为了防止不必要的争端,双方可在买卖时签订一份公平合理的协议,条件如允许可在交易前进行健康检查。
【维权案例】
消费者杨小姐称,7月4日在辖区一宠物店买了一只泰迪小狗,花了1000元,买时小狗正常。可第二天晚上,小狗突然发病,后在宠物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500多元。杨小姐认为,小狗这么快就生病,应该是卖前就已经带病,她要求商家赔偿500元医疗费。商家不认同狗狗卖前就带病,称小狗是因环境变化、饮食等引发病情,双方争执不下。
从去年到现在,鲤城消委会接到类似的宠物消费投诉有10起。此前,还有一位黄小姐购买宠物狗的第三天发现小狗不大对劲,商家告知只是小感冒,再养几天,如有问题将予以更换。后经检查是犬瘟,黄小姐要求商家换货时,商家却称售出后概不负责。商家还提出,小狗是黄小姐看好了才买的,而且已经出售了几天时间,不排除其他原因造成小狗生病。
经调解,两起纠纷均以商家退还消费者200元告终。调解人员称,目前宠物买卖的售后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处理这类投诉时难度很大。鲤城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机构,别在街边流动商贩处购买;交易时要让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宠物健康检疫证明等,索要相关发票、宠物病历等消费凭证,若条件允许,可在买宠物前进行健康检查;如有必要,可与经营者签订公平、合理的书面合同或协议;而消费者在饲养宠物前,应提前了解宠物的有关习性,学习并掌握正确的宠物饲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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