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学生为学校招生遭欠薪 校方会督促发放工资
学校:
委托他人招生 会督促发放工资
华光职业学院称,他们此前并不知刘某此人。该校招生办的曾老师说,因目前招生困难,校方将五年专招生工作委托陈某,根据招生人数付给陈某“招生代办费”,刘某则是陈某找来的,校方此前并不认识。
“这事其实跟学校没什么关系。”曾老师说,校方不会垫付学生被拖欠的工资,但会督促陈某发放工资。
昨日下午,经华光职业学院从中协调,所有学生在华光职业学院打工期间的工资都已拿到手,在厦门打工期间的工资,还待向刘某追讨。几名此前离去的学生,也返回拿到了部分工资。
随后,记者联系上陈某,电话中她证实,确实垫付了学生们在华光职业学院打工期间的全额工资。
部门:
学生兼职 遇欠薪维权难
就此事,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管理科黄主任表示,学生兼职行为非劳动关系,属雇佣关系(即劳务关系),维权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缴纳各项保险,但学生兼职时间短,这显然不现实”,该负责人说,一旦学生遇到欠薪,劳动部门只能帮忙协调,而无法直接介入。
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学生兼职遭遇欠薪,因属雇佣关系,需维权只能参照民法相关条款,述诸法律。但该负责人坦陈,“要让学生去打官司讨薪,太难为学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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