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经济新闻 > 正文

信用企业申报门槛“明降暗升” 明起可申请参评

qz.fjsen.com 2013-10-14 14:1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信用企业申报门槛“明降暗升” 明日起可申请参评 11月30日截止

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刘婉然)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企业培育信用品牌意识,我市正式启动“2013年度工商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经营户”分类分级认定工作,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在泉州地区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体工商户可在本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申请参评。

三大类经营户认定标准各不相同

“与以往相比,此次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经营户认定方式有了很大变革,采取分级、分类两条线方式认定。”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分级认定是根据不同机关认定,分为县(区)级、市级、省级工商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经营户;而分类认定是根据申请的经营户类别认定,共分设三大类经营户,一是工商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二是工商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三是工商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个体工商户。三类经营户的申报条件及评分准则各不相同。

记者了解到,今年认定工作细分了经营户的申报门槛:申报工商信用良好和信用优异经营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须成立1年以上;申报工商信用良好经营户的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成立时间满3年;申报工商信用优异经营户的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成立时间满5年。

此外,2012年1月1日以来,若有被其他行政部门处罚等失信行为的经营户,不得参与本次工商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经营户认定。

以分数形式“量化”企业信用

对照今年的申报标准,记者查阅去年、前年的工商信用良好企业申报标准发现,往年类似“被认定为A类企业”、“遵纪守法,守合同、重信用”、“没有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等条件都未体现在此次申报条件中。这是由于此次申报门槛放低了吗?

“表面上看,准入门槛好像放低了,但实际上,此前规定的条件都被纳入了评价计分标准,以分数的形式‘量化’企业的信用。”对此,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工商系统对市场主体采取信用监管办法,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量化评价,针对各类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信用监管评价计分办法。

据介绍,此次工商信用良好和信用优异认定,以工商信用评价分值为基础,综合考量企业的信用状况,还将征询税务、人行、质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的信用情况及社会公众意见。

最高可认定为省级信用优异经营户

记者了解到,评分标准以企业基础信用100分作为计分起点,按照“经营户存续情况、经营户荣誉、经营户管理者素质、工商监管以及其他对社会公益事业等具有突出贡献”等五个方面信用积累指标的对应分值,进行信用积累加分。从企业成立始,至企业退出市场止,累计计算。比如获得县(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获得县(区)级知名字号的企业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良好信息,配合工商部门监管等行为,也可增加一定分值。

“相关经营户可向当地工商所了解自己的信用分值、增加信用分值途径等信息,提交申报材料。”据介绍,分数达到115分的,可认定为县(市、区)级的工商信用良好经营户,达到125分,可认定为县(市、区)级的工商信用优异经营户;达到120分,经县(市、区)认定并推荐上报的,可认定为市级工商信用良好经营户;达到135分,经县(市、区)认定并推荐上报的,可认定工商信用优异经营户中认定;达到140分,经市认定并推荐上报的,可认定为省级工商信用优异经营户。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