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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住宅小区物业费指导价上调 最高涨0.3元/㎡

qz.fjsen.com 2012-01-31 07:51  曾小琴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31日讯(记者 曾小琴)因人工成本上调,明起,泉州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将略有上调,这是继2009年后的再次调整。昨日,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住建局联合下发《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相较2009年,新的指导标准最高涨幅为0.3元/平方米。同时,二次装修垃圾清运费,也从原来的2元/平方米,调至3元/平方米。

物业成本上浮

服务费将略涨

新的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按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服务等级分为5级,实行差别式收费,分为多层住宅和带电梯住宅。其中,多层住宅,收费从0.35元/平方米至0.8元/平方米不等;带电梯住宅,收费从0.8元/平方米以下至1.9元/平方米不等。

参照2009年收费标准,本次物业服务各等级的指导价,均略有上涨,涨幅为0.05元至0.3元/平方米不等(参见表格)。

泉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已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物业费用将实行市场调节价,可由业委会和物业企业自主协商,也可参照此指导价。

“近年来,物业人工成本上调,导致整体物业费指导标准略有上浮”,泉州市物价局上述人员解释,本次物业指导价调整,不包含泉港区及台商投资区,而市区别墅区,也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泉州市远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剑腾介绍,物业人工成本占物业总成本的六七成。他举例说,此前,保安一个月工资才1000~1200元,如今一个月1700~1800元,“指导价上调,物业服务水平也将跟着往上提,这样也利于物业、业主共同提高小区物业水平”。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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