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超标电动车达10万辆 为何五年整治难实现?
》》》超标电动车整治之变局
“正规二手车”市区井喷 工商;经查均有交易手续
随着福州、厦门超标电动车禁行的大限将至,来自这两地的超标二手电动车,开始大批转销泉州。而泉州电动车整治政策一直不明朗的情况下,这些突然投放市场的二手车,又给未来的整治带来了变数。
近日,泉州市区中山路、北门街、兴贤路等路段,及一些周边县市,都出现了大量二手车,且都挂上了如“福州正规二手电动车”牌子揽客。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所谓的正规,是指进货渠道合法,表明出售的并非失窃“赃车”。
“这些车都是从福州收购过来的,买回去放一百个心。”中山路一家专门出售“福州二手电动车”店面的老板,对着暗访的记者拍胸时,还拿出了一叠的福州购车发票、电动车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
这名老板证实,由于福州市区超标电动车开始禁行,力度越来越大,二手车近日集中流入泉州,做这行的店也一下多了很多。
这批出现在泉州市面上的二手电动车,一般价格在1500元左右,功率小、年份久一点的甚至1000元左右,价格不到全新车的三分之一。“电动车太容易丢了,一部三千多,丢多了心疼啊!”一名在中山路选购二手车的林女士说,她家已经丢了四辆电动车了,所以她这回想买辆低价二手车,就算丢了损失也小一些。
中山路辖区的鲤城区临江工商所方面表示,除非是无照经营,否则二手车买卖是允许的。他们刚对二手电动车店排查过,对方都能提供福州等地合法发票,证明车辆来源。
》》》超标电动车整治之困局
正执行的政府规定已失效?
大量的福州二手电动车出现在泉州,主要是因为福州2010年开始,进行了为期三年的电动车禁行管理。该市规定,将在福州市三环内,逐步取缔超标电动自行车。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后允许上路。
厦门也紧随其后。今年3月份,厦门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并核发牌照和行驶证,同时,注册登记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注销,不再延续。
这两大城市的电动车禁行,让泉州商家发现了商机。其实,泉州也不应是超标二手车的“倾销”地,因为根据2007年《泉州中心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1月1日起,禁止所有电动车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
但记者注意到,2007年的这份政府规定,虽然明确2012年1月1日起,禁止所有电动车在中心市区区域道路行驶,但规定的执行期限,只是到2012年3月14日。且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1月1日起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的通告》(泉政〔2012〕1号)中,也没有发现这个规定被列入其中。
泉州市政府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昨日向记者证实,《通告》中列入的是197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及市府办名义,发布的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其中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到期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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