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多家中介购房 只要带看房就要给佣金?
说法:
未履行居间服务的中介机构
无需支付中介佣金
王先生究竟要不要支付这笔中介费?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和中介机构人士就此话题进行了探讨。多位中介机构人士称,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因为“跳单”,和中介公司引发的纠纷时常发生,王先生是否需要支付这笔中介费,要看第一家中介机构给他提供的是哪些服务。
“促成交易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关费用,如果仅仅是看房,比较难得到法律支持。”一中介机构人士称,他们也常常遭遇此类情况,如果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已经达成买卖意向,最后却私下交易,中介会追讨中介费或通过诉讼方式维护权益。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文峰表示,“看房书”属于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防止买方在获得房源信息后与卖方私下交易,逃避本应支付的佣金。但如果买方没有私下交易,而是委托二家以上中介公司寻找房源,那么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买方应向哪家中介公司支付佣金,要看哪一家中介公司最终完全履行了居间服务。
郑律师介绍,第一家中介公司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后,除了寻找房源,还应积极斡旋于买卖双方之间,介绍、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中介就可以收取佣金。据此,如果事件正如王先生所说,第一家中介公司只是带他看房,并没有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那么无法说明第一家中介公司完全履行了居间服务。
对王先生而言,他可以选择二家以上的中介公司为其提供买房服务,如此亦能激励中介公司积极、负责地履行中介服务。第一家中介公司未能促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第二家中介公司为王先生提供了优质服务,买房最终得以成交,保证了王先生的利益,王先生向其支付佣金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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