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多家中介购房 只要带看房就要给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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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买卖双方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像王先生这样有着同样困惑的购房者不在少数。那么,在信息公开化、共享化的现今,买卖双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作为中介机构来说,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中介:做好服务是留住客户的关键
众所周知,中介机构卖的是信息,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因此中介机构行业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得信息者得天下”。然而,随着信息的日益公开化、共享化,独家消息已经少之又少,买卖双方同时委托多家中介机构买卖房产的情况比比皆是。在此背景下,中介机构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在采访中,易嘉房产、缔信家业等多家中介机构表示,为了买卖双方的安全,客户到公司办理委托手续时,需签订委托协议书、看房书等协议,以规范程序,降低风险。但是,除了规范带看程序外,更重要的是,中介机构要提供专业、良好的服务,才能留住客户。
“原先行业内流传‘得信息者得天下’,而今信息公开化明显,中介行业变成了‘有能力者得天下’”。缔信家业总经理饶于勇表示,如今中介机构比拼的服务,唯有付出努力和劳动,提高服务质量,才能赢得更多市场。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文峰则建议,房产中介接受房源代理时,最好和购房者或业主签订独家委托书,约定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由该房产中介提供服务,期限届满后如果中介没有促成房产交易,委托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中介。这样,可以保障中介利益,也可以促使中介机构尽心尽力地提供更好的服务。
买卖双方:注意所签订协议的细节
据了解,委托中介机构买房或卖房时,签订委托书或看房书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也是行业规范的做法,从某个角度来说,还能防止买卖双方遭遇骗局情况的发生。但是,有购房者或房东提到,“如果有些中介机构提供的看房书或委托书,强制要求买卖双方必须通过这家中介交易,或者只要第一家中介带看,就不能接受其他中介带看同一套房源的规定,买卖双方如何维护权益”。
郑律师建议,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机构买卖房产时,在签订相关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协议中的条款,特别是违约条款的约定要了解清楚,如果碰到霸王条款可以提出来与中介机构协商,或是另找中介机构委托,以免盲目签字后,在交易后期遭遇纠纷陷入被动。如果中介公司要求不能找其他中介,可以要求一个合理的时间,只要中介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促成房产交易,那就可以委托其他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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