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驾驶新规记分增至52项 怎样开车保住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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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新规下月1日起实施 记分增至52项
本报讯 (记者 李凯龙 通讯员 邱文峰 苏天才)公安部日前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中,记分项从原来的38项增加到52项,除了大家熟知的“闯红灯记6分”、“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记12分”等规定外,还有不少与市民出行息息相关的处罚规定,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巡警部门。
人行横道车不让人记3分
在新规中,市民一些不文明的行车行为,都会被扣分。市交巡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吴志军介绍,在遇到前方堵车时,有些驾驶人不习惯排队依次通行,而是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在新规中这些行为都将被处以记2分的处罚。而现在常见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行为,在新规中,将被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人要注意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使用灯光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如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等。没有按上述条例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记1分。
校车载有学生时加油记2分
吴科长介绍,为进一步保障校车接送学生的安全,新规中,相关部门对于校车上路行驶的管理更为严格。
新规中,共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除了校车超载、超速要处罚扣分外,一些校车驾驶员的不规范行为也将被扣分,如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以上这些行为都将被记2分。
校车驾驶人要特别注意,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也将被记2分。
不同车型超速记分有别
吴志军介绍,在公安部此次调整的记分项目中,“对超速记分处罚进行了细化”。他介绍,此前的超速记分项目,是不分车型的,无论是什么车辆,按照超速的不同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而这一次该记分项目作出了调整,分为中型以上客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车以及其他机动车,其中中型以上客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车的超速行为记分更多。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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