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老字号”即日起可申报 4月10日前送材料
本报讯 (记者 刘文艳)记者日前获悉,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可申报。
据了解,2006年以来,省经贸委已在全省开展并认定了三批共53家“福建老字号”,其中34家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目前,泉州市获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3家,获省经贸委认定的“福建老字号”企业达11家。
根据相关要求,参加认定“福建老字号”的企业须具备的条件为: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册申请;字号创立已满40年;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等。
符合“福建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须在2013年4月10日前将《福建省老字号申报书》,连同相关申报材料,送属地县级经贸主管部门。县级经贸主管部门经过初审,确认申请有效的,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部门。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部门提出初步评估意见,于5月20日前正式行文向省经贸委推荐。
相关新闻
- 2012-10-20泉州老字号发展受多重制约 老树新枝更待看
- 2012-10-10泉州百年草药店遇“办证难”僵局 到底谁来管?
- 2012-09-12中华老字号15日前可申报补助资金 最高350万元
- 2012-06-12石狮"义兴""古浮"两老字号将亮相泉州商标馆
- 2012-04-26泉州老字号推广少顾客久未刷新 期待开发新市场
- 2012-02-19石狮老街老字号饼铺:纯手工制作技巧很有讲究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