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粥客1元给员工发补贴? 商家称应对物价上涨
给员工发福利 让顾客买单?
刚从店里消费出来的一个顾客告诉记者,他一天三餐都在该店吃,已经吃了三四个月,前天吃完东西买单时,店员指着门口的海报说要加收一元,“说是年底物价上涨了,可是物价上涨就把钱加在菜金里啊,另外加收一元钱不在顾客消费范围内。况且给补贴是老板的事,让顾客来买单不合理”。
市民卢先生则认为,这样收还是比较划算的,毕竟农历年底了,员工还没回家过年,为顾客服务挺不容易的,这样做也是应该的。也有些市民觉得一元不多,要就给了,无所谓。
商家:多收钱为应对物价及工资上涨
该粥店店长解释,农历年底物价上涨,人工成本也上涨,所以前天才决定多收一元。当问及为什么不直接加在菜金里时,他表示,如果真的按照菜价的涨幅涨价的话,那会涨得更多。
这位店长称,一元并不多,相信很多顾客会理解,目前他们各家分店都有多收一元,他们店计划这笔“额外消费”收到2月4日。5日就放假了,以后就不再收取。
“临近过年,很多员工想回家,给员工多点福利,让他们留下来,对此,一些顾客还是可以理解的。”该粥店在石狮市区的另一家分店的店员表示。
律师:属于强行收费 顾客有权拒付
早报法律顾问团律师葛宁表示,如果向顾客加收一元是标示菜金涨价,是属于市场机制调整下的正常价格调整,行为合理。但是按照该连锁店所张贴海报的说法,加收的钱是作为员工补贴,明显不妥。
“给员工发钱是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是老板的事情,不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葛律师认为,粥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强行收费,不当得利应返还消费者。如粥店强行收取,消费者有权拒交。
部门说法:有公示告知消费者 不违反规定
随后,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拨打12315热线,质疑粥店的行为。接线的工作人员说,在有公示的前提下,商家是可以选择涨价的,这不违反消费者知情权。
记者又以同样的身份拨打物价局12358热线投诉,接线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商家已在门口显著位置公示涨价,一般是可以的。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商家是可以选择涨价的,只是这个商家选择的涨价方式不一样,这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顾客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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