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加大对规划、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监督法实施后,常委会按照有关规定,首次开展审议市政府“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工作。着重审议“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等,促进政府对事关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对策措施,保证实现“十一五”的目标和任务。开展这项工作所探索的经验,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围绕市委部署的重点课题深入调研,完成《未来交通条件变化对泉州发展的影响》等调研报告,为经济社会 发展提供重要参考,有关调研成果被市委“十二五”规划建议采纳。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编制情况报告,提出准确把握“十二五”发展的阶段特征、彰显泉州城市个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现代服务业比重、强化节能减排、实施“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计划”等意见建议。通过扎实工作,为代表大会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打下基础。坚持每年对计划、预算草案进行初审,每半年和年终组织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好对预算全过程监督。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督促政府依法理财,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预算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收支及预算管理中突出问题监督,促进政-府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修订完善支出定额标准,加强政府结余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建立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等。
高度关注“三农”工作。着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部门服务“三农”等专题调研,提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促进市政府出台《泉州市2009—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管理运行进一步得到规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大海域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力度。督促统筹城乡发展。对我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高起点编制省级试点镇和市级试点镇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为推动全市小城镇改革和发展提供示范。2011年,对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专项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晋江、洛阳江流域的综合规划,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优化水资源生态环境;突出民生优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等建议,进一步促进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促进现代化海湾型城市建设。审议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依法确定泉州的城市性质、“一湾两翼三带”的空间布局,为发展海湾型城市奠定基础。4次听取和审议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提出政府要严格执行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298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和环湾9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的规划管控,加快推动城市“环湾”、“向湾”发展,突出海湾型城市形态、历史文化名城特色,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2011年,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创新城市管理办法,研究制订环湾同城化城市管理办法、探索高效管理的新途径。提出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要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具有长远重大影响且投资量较大的项目,应当作为重大事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扎实推进泉台交流合作。积极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交要进一步融入海西建设大局,在建设科学发展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用足用好中央赋予的政策,全力推进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扩大泉台农业交流合作,打响“海西旅游”品牌。发挥优势拓展对台交流。常委会主要领导率团赴台参加“第七届郑成功文化节”,代表泉州人民向台南市赠送郑成功石雕像,受到国台办的充分肯定。接待澎湖、金门议会和台湾社团来访,巩固扩大同台湾地方议会及各界的交流成果。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加大涉台案件的调解、审理和执行力度,改善台商投资环境,切实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