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持续推动普法工作。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持续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坚持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五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在指出问题、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基础上,2011年,常委会作出“六五”普法决议,对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做出新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法治泉州”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收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26份,对符合要求的103份予以备案登记,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中个别条款,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晋江、石狮人大常委会对各自《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分别作出修改、撤销的决定。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督促公安机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责任制,强化打击各种治安违法行为力度。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执法、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情况等报告,要求审判机关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广和运用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高人民陪审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落实。2011年,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审判机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实现审判的公正与效率,充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执法、反贪污贿赂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执行情况等报告,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对驻监所检察室的领导和指导,强化重点监督,推进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反贪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确保文明、依法、安全办案;加强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提升人民监督员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围绕新时期信访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访综合分析,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6374件,接待来访1772批3389人次。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访问题,采取常委会领导接访约访群众和调查检查、交办督办等形式,持续推进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工作。将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作为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新载体,支持市、县两级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工作,五年共有各级人大代表9800多人(次)参与近1.8万件案件的调解,其中调解和调解后以撤诉方式结案达92.5%以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项工作既实现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又有利于促进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举措,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探索发扬民主、广求民意的新途径。通过人大网站、市主流新闻媒体、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建议,使一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列入监督工作重点;坚持向社会公布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形成监督合力;每年人代会召开期间,与市新闻媒体合作,面向全体市民开展征集“好建议、好点子”活动,激发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建言发展的热情;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