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开协调会 确认架空层的产权归业主
开发商:规划部门存在错误
为争产权,业主曾状告规划局,要求撤销变更。政府介入协调后,规划局承诺撤销规划,官司以业主撤诉告结。
近日,市政府再次组织法制办、规划部门、消防等多部门召开会议,明确小区架空层不计入容积率、不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要求市规划局撤销当年架空层改为停车场的变更许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应自行撤销架空层房屋权属登记;还要求行政执法局,带上述许可确认撤销后,督促恢复架空层状态。此外,在该处超建5559.88平方米的问题,由市规划局全面调查。
“规划撤销通知已经下发了,但开发商不服,已向省厅提起复议。”市规划局副局长刘文发说。他介绍,规划撤销主要原因是消防不合格。至于产权变更问题,他则不肯透露太多消息。
对于此次提出行政复议,开发商五洲集团方面的法律顾问谭先生表示,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架空层产权理应归开发商所有。此外,他说,规划部门撤销变更不合理,其在其他程序上也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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