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建议:政府牵头成立协调小组 负责外挂船舶回归

qz.fjsen.com 2013-01-08 16:4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热词:2013泉州两会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实施海峡箱包物流城、观音山现代物流园区等项目,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5家,开展外挂车船回迁专项行动。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早报讯(记者陈小芬)近几年来,市政府一直很重视船舶外挂回迁工作,出台了相关扶持鼓励政策,但外挂船舶回迁进展缓慢。市人大代表伍少平提出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一个协调小组负责这项工作。

据悉,为鼓励外挂车船回迁,泉州市出台了多项奖励政策措施:2005年出台《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营运车船税收核定标准的通知》,下调税收定额标准,税收最高下调17.73%;2006年出台《泉州市鼓励新增货车落籍和非正常外挂车辆回迁本市的若干意见》;在去年召开的全市“大招商、招大商”工作和“第三产业发展年”情况汇报会上,特别提到将开展试点工作,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外挂车船回迁,引导物流企业税收回流。

伍少平指出,外挂船舶回迁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外挂船舶都抵押在当地银行,所以没有资金支持,回迁是不可能的;二、外挂船舶的检验部门和泉州市对口的检验部门不一致,泉州市检验部门对船舶检验、图纸、设计、船舶配备等要求比较高,这样造成有些外挂船舶回迁比较困难。

伍少平建议,应该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一个协调小组,专门负责船舶回迁工作,具体做法包括协调金融部门、船检部门、船运企业。因船舶资金投入较大,一下子回迁太多,操作难度大,为此可按年度计划回迁船舶。协调各县(市、区)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