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车被收资金占用费 工商提醒消费者可投诉
同一种费用 被立多个名目
上月28日,市民王先生在泉州市区一车行买了一辆轿车。对于交款清单上的“1500元的按揭服务费”,王先生提出疑义,销售顾问解释称这是公司帮忙办理汽车按揭贷款的人工成本费。
可是本月3日,本报N12版的一条新闻《按揭买车遇“金融调查费”别交!》却令他耿耿于怀。报道中提到,车行向消费者收取“金融调查费(又叫贷款服务费)”属乱收费。王先生带着报纸到购车的4S店咨询,销售顾问称,这笔款项是公司规定的,每个按揭买车的顾客都要收取。
觉得被莫名乱收费的王先生,拨打本报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此事。
前日下午,记者以购车者身份来到王先生购车的车行。一番试车后,记者“相中”一款总价252800元的豪华版车型,并请销售顾问帮忙算购车的账目。
听闻是按揭10万元买车,车行销售顾问认真算起账来,并将每个款项记录在纸上。这张试算单上列有“调查费”和“资金占用费”,但只有“资金占用费”一栏收费1500元。
资金占用费是什么?跟调查费有啥区别?面对记者的疑问,该销售顾问称,这笔钱有两用途,分别是按揭调查费和按揭垫付费产生的费用。
这费用跟按揭服务费是否同出一辙?“其实是一样的,只是换了个名称。”该顾问透露,很多车行都有收取这笔费用,有些车行甚至收取2000元。
此收费不合理 消费者可投诉
记者多方了解到,汽车按揭中,车行、银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车行与银行贷款购车,消费者向车行购车,消费者向银行按揭车款。据该车行销售总监解释,消费者购车后开发票时,按揭款是车行先垫付,待消费者办理汽车登记证抵押给银行后,银行才拨出款项。所谓的“资金占用费”,就是消费者占用车行的资金产生的利息费。
那么按揭买车所谓的“按揭服务费”、“资金占用费”是否合理?对此,昨日记者致电丰泽区工商局检查大队蔡副大队长。
蔡副大队长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经营者不得将经营成本(或是商业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也就是说,车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如果是车行与银行之间贷款产生的利息费,是不能转嫁给购车人的。“如果有金融从业的许可,例如丰田金融、通用金融等车行,获得这方面的经营许可资质的,可收取相关金融手续费。如没这方面的资质,是不能乱收费的。消费者按揭购车时,可留意车行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外有价的现象。”
蔡副大队长表示,遇此情况,购车者可持购车有效证据前往该检查大队投诉,他们将核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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