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交房高峰期来临 暂不收房要不要交物业费?
楼盘符合交付条件 没入住也应交费
那么,是不是到了交房日期,只要购房者不收房,就可以不用交物业费?相关法律条款对物业费的缴纳时间,是否有相关规定?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在办理交房手续、拿新房钥匙前,小区物业部门会要求业主先交费后交房,那么在没入住的时间内,业主能否拒交相关的物业服务费?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良妹。许律师表示,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业主要不要承担物业费,要看房产交付时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
关于交房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发商只有取得验收合格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交付条件,才可以交房。
许律师表示,如果房屋已经通过验收交付的,即使业主没入住也不能免除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因为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绿化、清洁、安全等服务,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对公共部位等进行约定服务,因此,有权利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相应服务费用。如果业主因为自身原因不办理收房手续,物业费也要在收房时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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